实施区域:2018年支持河北、辽宁、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云南、甘肃、青海等10个省(自治区)和广东省农垦总局实施
项目内容: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以果菜茶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
项目实施主体:规模较大、基础较好、带动力较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或龙头企业
项目建设条件:项目区域相对集中连片,规模适中,原则在一个县域范围内,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补助方式: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予以补助
补助数量:各省(自治区、广东省农垦总局)择优确定不超过3个项目,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低于1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