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推广。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加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适时再启动建设 1~2 个创新中心,完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运行机制,推动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建设。着力在生物种业、现代农机、智慧农业、绿色投入品等领域,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装备创制应用。
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建设一批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 100 个农业科技强镇和 1000 个科技引领示范村(镇)。深化农业科技成果产权改革试点,抓好 12 个中央级农业科研机构绩效评价改革试点,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完善人才评价和流动保障机制,落实兼职兼薪、成果权益分配等政策。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再创建 100 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重点补齐水稻机种、甘蔗机收等短板环节。推动丘陵山区和畜牧水产、特色产业适用农机装备研发推广。稳定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进农机试验鉴定办法,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推广“全程机械化 + 综合农事服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实施深松深翻 1.4 亿亩以上。

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建立健全资源保护管理与监测体系。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组织开展良种联合攻关,加快培育一批高产稳产、优质专用、绿色生态、适宜机械化轻简化新品种。实施畜禽种业振兴行动,以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肉鸡等为重点,推进畜禽品种联合攻关和遗传改良。高标准落实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配套服务区建设,打造“南繁硅谷”。
印发实施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加强农村网络宽带设施和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建设,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健全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2019 年底覆盖 50 %以上的行政村。组织实施“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优质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继续做好农民手机应用培训。
加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合作试验区建设力度。引导企业到“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基地。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行动,加大对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国际营销促销和申请认证认可的支持力度。做大农药、化肥、良种、农机等境外市场。扩大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拓展多元化进口渠道,支持发展跨国农业企业集团。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域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形成一批农产品专业村镇和加工强县,建设一批全国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认定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优势产区和特色产区建成一批全国性产地示范市场、田头示范市场。支持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新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强镇,认定 100 个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发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倡导“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积极发展果菜茶、食用菌、杂粮杂豆、薯类、中药材、特色养殖等产业。发展农村电商、共享农庄、创意农业、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推介培育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和美丽乡村。
大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创新组织方式,提高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农业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烘干收储等面向小农户的生产性服务。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服务标准,总结推广典型服务模式。
加强农业品牌创建、培育和保护。实施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立分类别多层级的中国农业品牌目录体系,建立健全支持农业品牌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制定中国农业品牌评价标准,建立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创新品牌营销推介,塑强一批国家级农业品牌,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强化农业品牌监管,重点抓好质量安全、诚信建设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国家级农业品牌动态管理。加快中国农业品牌“走出去”步伐。
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乡村双创政策支持体系,重点解决信贷、技术、用地、用电等方面困难。加大双创人才培训力度,开展带头人培育行动。建设一批双创园区,认定一批实训孵化基地,吸引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和城市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加强双创典型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