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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国务院下放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权,4大利好让农民兴奋!

浏览:841次    时间: 2020-05-12


近期,《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决定》内容主要是两点一是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是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这项重大土地转用征收政策出台,无疑将给各地土地使用带来极大便利,更好地促进投资落地,更加灵活有效地保障建设用地。


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八个省市,试点期限1年,具体实施方案由试点省份人民政府制订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以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征收,都是由国务院批准的。这是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需要,永久基本农田一旦划定,要想改变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报国务院审批,那需要拿出过硬的理由,要么是国家重点工程,要么是民生切实需要而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

当前来讲,城市周边、村庄周边绝大部分土地都是永久基本农田,一些地方搞建设需要土地,因为这一规定而受到很大的限制。《决定》的出台,将会逐步打破这一限制。




我们看《决定》里面有两个最大的关键词,那就是“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以此来看,这项政策的出台无疑给农村农业有着极大的关联,也会对农民的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带来极为深远的影响。永久基本农田也能动了?新规确定审批权下放,动永久基本农田不难了,4大利好让农民兴奋,值得农民期待。

(1)农村各类产业建设速度将加快。城市建设、工业建设需要土地,农村各类建设也同样需要土地,产业发展用地同样需要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因为大部分地块都是永久基本农田,很多农村产业建设需要土地,也受到了基本农田转用征收这一政策的限制。基本农田转用征收权力下放到省,同样也会促进农村各类产业建设加速,利于农村发展和农民家门口就业。

(2)宅基地无地可批问题有望化解。宅基地是农民基本居住需求保障,是按照“集体所有、一户一宅、无偿取得、长期使用”的原则进行分配的,但当前很多村庄由于村里的空闲地已经用完,宅基地已经处于无地可批的状态。虽然说农业农村部门最近下发促进宅基地审批的通知,可以办理农用地转用,但村庄周边大多都是基本农田的现实也很让人发愁,这一《决定》出台有望化解这一矛盾。

(3)农村土地征收加快。实事求是地讲,当前很多地方农民是盼着土地被征收的,因为当前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还是不错的。各地都想方设法优化被征土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措施,提高征收补偿数额,确保被征土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很多农民也因土地征收而一下富裕起来。这一《决定》出台,将会让一些土地征收环节减少、速度加快。

(4)土地复垦增多,新农村建设加快。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有一个重要的原则,那就是“占补平衡”,有多少农用地被转用,就要复垦多少补充进来,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这样一来,土地复垦的数量就会增多。当前,很多地方通过村庄合并、统一规划建设新农村的方式复垦土地,这在客观上也会促进合村并镇、新农村建设加速。




(附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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