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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养结合”再迎一波利好政策!

浏览:721次    时间: 2020-10-15



近日,鼓励社会办医参与!“医养结合”再迎一波利好政策!共计18条措施,涵盖5大方面,对四川省接下来的“医养结合”规划作出了比较创新的部署。

本文来源:四川卫健委
编辑:勾陈


9月18日,四川省卫健委公开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份通知,可谓是国家“健康中国战略”中“医养结合战略”在地方上的准确落实。


通知共计18条措施,涵盖“提升居家养老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夯实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基础、优化医养结合机构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医养结合产业升级、强化创建工作保障 ”5大方面,对四川省接下来的“医养结合”规划作出了比较创新的部署。


而其中,一些具体激励措施,也将深远影响着民营医疗机构:



1

鼓励社会力量办社康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康复、护理站,主动承接社区医养服务。到2022年,全省3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2

社会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
与公立享受同等土地待遇

社会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与政府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土地保障政策。


鼓励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以租赁、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用闲置的社会资源改造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机构,引导一批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为收治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



3

支持医养结合机构
牵头组建联合体或集团

鼓励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质医养资源共建共享,支持大型医疗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牵头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或集团。



4

支持医疗机构
以多种形式参与“医养结合”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派驻、托管、协议合作等形式为社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合作共建、协议托管等形式开展合作,规范签约服务项目。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增加执业地点,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5

推动医养产业集群发展

支持“康养旅游”

推动医养产业集群发展。以应用为核心,建设医养结合和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功能社区、主题空间等综合体,发展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医养产业集群。


推动医养旅游协同发展。开发阳光康养、森林康养、中医康养、乡村康养等康养旅游系列产品,打造“医疗+旅游”“疗养+旅游”“养老+旅游”相结合的医养旅游新模式,打造四川医养康养品牌。


6

税收优惠

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


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享受居民价格等优惠扶持。


随着国内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医养结合”已成为适合民营医疗投资或转型的一大方向。事实上,除了四川省之外,上海市、重庆市也出台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行动的意见方案,尤其是重庆市的文件,特别提到要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


——如今民营医疗机构医养转型,还遭遇着缺土地、缺物业、缺人,缺钱,缺系统,缺管理,缺医保等一系列问题。


四川等地的政策,某种程度上也为民营医疗机构越过难关助了一把力。但利好政策并不是万能的,真正将老年群体服务好,创造出可持续性的收益,更是需要我们自己花功夫去亲自实践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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