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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城市发展中的政府作为 城市需要经营

浏览:1092次    时间: 2009-01-13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城市发展工作中出现了一种新思路:经营城市。

  经营服装、经营粮食、经营设备……我们已经听惯了“经营”这个词,习惯于认为经营的对象是商品、是资源。城市是一个庞然大物,也可以经营吗?

  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城市的载体是土地,城市的骨骼是道路。它们是城市最好的资源。经营城市就是经营城市的土地、道路等有限资源,以期求得土地、道路等城市资源使用权的最佳市场收益,让城市资源增值,以拓展城市与城市建设的资金渠道,加速城市的发展。

    城市是现代社会的娇子。

  城市自打它问世开始,就一直是经济、文化乃至政治的中心。现代社会,城市化的浪潮激流奔放,城市的发展水平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集中反映。因此,各地的城市建设,你追我赶,方兴未艾。

  但是,城市建设的资金却成了瓶颈。

  期待农业积累?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提携乡村的时代已经到来。

  期待工业、三产业的税收积累?这当然是一条渠道,而且是理想的渠道。但是,许多城市的财政并不“富”,难以独力支撑城市发展的巨额需求。如果仅仅依靠已有的税收、有限的财政一年年紧巴巴的城市建设预算,那城市建设就难免是“蜗牛速度”。

  正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经营城市作为城市发展方式的一种选择,登上了城市发展的舞台。尤其像我们随州市这样的新兴中等城市,一方面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起点低,投资需求大,另一方面工业经济不够强大、税收不够充裕、财政还力不从心、城市建设资金紧缺,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发展。因此,对于我们随州市来说,经营城市、拓展城市建设资金渠道,尤显重要。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果断而坚决地开展经营城市之举,推进经营城市,抓住了随州城市发展“牛鼻子”。

  

  经营城市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顺应市场规律获取城市资源最佳效益而用于城市投资的行为。

  经营城市需要权威、需要秩序、需要大公无私。去年下半年以来,市政府一手抓闲散土地、闲置土地的依法“收回”;一手抓城市备用地的依法收储,将城市用地统统装进一个“布袋”,根据需要一宗宗实行挂牌出让,堵截“人情地”、不搞“面子地”,通过市场手段显现土地资源的市场价值。目前,我市经营城市初见成效。去年下半年至今年7月,随州城区经营城市依法挂牌出让土地十数宗,收益已逾4亿元。正是有了这些资金,神农公园得以改建扩大、随州职院得以“收回”、盼望多年的市博物馆得以兴建、随州城的道路维修和新建得以顺利进行。

  在经营城市的推进中,古老的随州城正在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显示青春活力。

  

  经营城市,城市受益。经营城市的举措,得到了大多数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数人不理解,发牢骚,甚至发一些偏激的议论。

  经营城市到底有没有必要,有没有益处?不能凭少数人的得失来作评判,而要用实践来作检验。

  有人说,经营城市是“政府得利,老百姓不得利”。这句话对了一半,错了一半。不错,是政府得利,但不存在“老百姓不得利”。政府得利,就意味着民众得利。因为政府拓展的收益用于了城市建设投资和公共事业建设,民众分享了这些投资和建设的成果。我们不能狭隘地认为,钱装进了老百姓的钱包才是得利,老百姓享受市政建设、公共设施带来的便利、好处,难道不也是得利吗?一些看起来似乎因地价的增值而减少得利(有些人是增加了支出)的人们,其实也同样是城市建设改观的得利者。

  事实证明,经营城市在现阶段的城市发展中,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思路与选择。

(来源: 随州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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